财办库〔2024〕33号《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记账式附息(四期)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》

浏览量:          时间:2024-02-24 18:05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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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记账式附息(四期)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






财办库〔2024〕33号







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,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、上海证券交易所、深圳证券交易所、北京证券交易所:

为筹集财政资金,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,财政部决定发行2024年记账式附息(四期)国债(10年期)。现就本次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发行条件

(一)品种和数量。本期国债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,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1050亿元,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。

(二)日期安排。2024年2月23日招标,2月25日开始计息,招标结束至2月26日进行分销,2月28日起上市交易。

(三)兑付安排。本期国债利息按半年支付,每年2月25日(节假日顺延,下同)、8月25日支付利息,2034年2月2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。

(四)竞争性招标时间。2024年2月23日上午10:35至11:35。

(五)发行手续费。按《2024—2026年记账式国债承销主协议》约定执行。

(六)发行系统。通过财政部北京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进行招标发行。

二、竞争性招标

(一)招标方式。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招标方式,标的为利率。

(二)标位限定。投标剔除、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100个、40个和45个标位。

三、发行款缴纳

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4年2月26日前(含2月26日),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。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。

收款人名称: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

开户银行:国家金库总库

账号:270—24104—1

汇入行行号:011100099992

四、其他

本次国债发行的“记账式国债发行应急投标书”、“记账式国债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”见附件1、2。

除上述规定外,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《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》执行。



附件:

1.记账式国债发行应急投标书

2.记账式国债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




 

财政部办公厅

2024年2月5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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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关键词: 财办库, 财政部办公厅, 2024年, 记账式附息, 国债, 发行, 通知